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7-4 10:48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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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已被删除 |
[交流] 对体育竞猜区版规的建议 http://67.220.92.23/bbs/thread-1845136-1-1.html对回帖的规定中规定省略号只能用...而不能用。。。 这让我十分不解。而且斑竹对这类人扣分是直接说:符号灌水 可这位http://67.220.92.23/bbs/thread-3164514-1-1.html2楼说了不少话,没有灌水啊 总之我觉得这版规真有问题,凭什么不能用。?只要不灌水,就应该要给会员用“。"的自由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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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猫青年 发表于 2010-7-4 11:14 只看TA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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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点开你发的链接直接到了首页去了,这是怎么回事 论坛同意的规定是连续4符号就算灌水,3个。还不算 只要不灌水怎么不让用。了嘛 还是让用的嘛 不过省略号一定要用shift+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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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畜僧奶光 发表于 2010-7-4 13:14 只看TA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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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灌水 个人理解是 用无用的符号充字数 所以依各版不同都做出了限制 连续4个或4个以上符号以灌水论 无论是……还是…都没问题 这个是省略号 但是连续几个句号 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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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果88 发表于 2010-7-4 18:52 只看TA 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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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版规有异议,可以先去意见区建议,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思发帖(这就是违规了)。 假如你的建议被版主接收并修改版规,那之后你的发帖符号格式就不会被认为违规。 在版规没有被修改前,所有评分标准都得按版规执行。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意按自己的意愿乱发帖,那要版规干嘛? 另外在网页的编辑角度来说,“...”只占一个全角字符,“。。。”就占了三个字符。这就容易形成发帖的充字数的现象,所以统一要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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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之武 发表于 2010-7-4 19:44 只看TA 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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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个不是体育区的要求,是全论坛的要求,不过应该是超过3个才算违规,但是如果是属于凑字数的话3个就会扣的,你给的连接那个帖子可以撤消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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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7-5 13:50 只看TA 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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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编辑 其实帖子是这个http://67.220.92.23/bbs/thread-3164514-1-1.html 回复的是2楼,我不是回帖的,我的意思是2楼的回复完全没问题,如果是凑字数而用“。。。”那扣分没话说,可他说的话完全不是凑字数而用“。” 而版规里的定义则是禁止用“。。。”而不管是凑字数还是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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