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语只能说给自己听,心语可以说给大伙听;私人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网
络日志是写给大家看的;一个人喃喃自语是发癔症,对大家伙喃喃自语是倾诉心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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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
小学,梦开始的地方。
我流着鼻涕,背着军书包,走在回家的小路上,五音不全的唱着《我的祖国
》《闪闪的红星》《我们是社会主义接班人》,我做着英雄梦,唱着让人热血沸
腾的歌,觉着自豪——我的祖国真强大啊!
我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在这个强大的祖国里买米买肉买面买油连买蜂窝煤都要
排队,可我只能老老实实的排队,一边哼着歌一边想:继承革命先烈光荣传统吧
,江姐刘胡兰杨子荣董存瑞来了也一样要排队。
86年春晚,第一次听张德兰唱《春光美》,觉得心里麻酥酥的。看着她姣美
的面容,听着她柔婉的歌声,我觉得有一只无形的小手穿过我的皮肤穿过我的骨
头,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心。这歌里没有英雄,没有豪言壮语,没有雄浑有力的大
合奏,可我感动了,而且这种感动不同以往。我的身体是温暖的,心儿是酥麻的
,眼眶是湿润的。
润物细无声,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
少年的叛逆期,习惯性的说不,对人和物都没来由的鄙视,对喜欢的有时会
违心的说不喜欢,对不喜欢的就大声喊——去你妈的。
87年春晚,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斗英雄徐良坐着轮椅演唱《血染的风采》,
当然免不了要跟主持人来一段很狗血的煽情。其实有必要说什么吗?他的腿断了,
我的眼睛没瞎,我会自己看,自己感受。他的故事他的感情都融进歌里就好了,
心有所感泪水自然会流淌。
我的感情我做主,不需要别人来提醒:到这里你该哭了,到这里你该感动了,
到这里你该鼓掌了。
《I Will Always Love You》中文译名:我将永远爱你。我第一次在磁带上
看到的译名是:至爱不渝。
我觉得《至爱不渝》译得比较好,给人想象的空间。《我将永远爱你》是照
本宣科,白开水没味道。
音乐无国界,听惠特尼休斯顿唱《I Will Always Love You》,浮躁的心会
安静下来。
(And I will always love U!于是我将永远爱你!)这句歌词是整首歌的
高潮,需要巨肺才能飙上去,飙到让人感动的点。我听过韩红唱过这首歌,简直
是自取其辱,做出撕心裂肺的动作表情也没用,骗不了耳朵。
惠特尼休斯顿现在已经被毒品毁了,事业婚姻家庭都一团糟,可惜一副金嗓
子了。
有人用百听不厌形容对一首歌的喜爱,我觉得至少要限定一下时间,同一首
歌反复听二三十遍也会厌了。
时间也可以是距离,同一首歌隔一段再听,感触更多!